許可喜威(江門)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部分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決定
許可喜威(江門)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部分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決定
蓬人社工時〔2024〕014號
喜威(江門)液化石油氣有限公司:
你單位向我局提出銷售代表(11人)、行政司機(1人)、電子信息工程師(1人)、DR配送員(68人)、充裝工(10人)、推瓶工(1人)、電工(1人)、DR/MCR維修員(8人)等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申請資料已收悉。
經(jīng)審查核實,你單位由于受行業(yè)自身特點的影響,部分崗位無法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特殊情況,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的合法權(quán)利,保障企業(yè)各項工作任務得到順利完成和提高工作效率。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九條、《關于企業(yè)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勞部發(fā)〔1994〕503號)第四條和《關于企業(yè)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管理辦法》(粵勞社發(fā)〔2009〕8號)第八條的規(guī)定,同意你單位的銷售代表(11人)、行政司機(1人)、電子信息工程師(1人)、DR配送員(68人)、充裝工(10人)、推瓶工(1人)、電工(1人)、DR/MCR維修員(8人)等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期限為一年(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到期后如上述崗位仍需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應再次向本局提出申請。
江門市蓬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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