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公告
編號:江征公告字〔2022〕395號
經廣東省人民政府粵府土審(14)〔2022〕70號文批準,同意江門市人民政府征收江門市蓬江區(qū)棠下鎮(zhèn)五洞云洞股份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2.5181公頃(其中,農用地2.5181公頃),作為城鎮(zhèn)建設用地?,F將征地情況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2月16日。
二、建設用地項目名稱:江門市蓬江區(qū)2022年度第十八批次城鎮(zhèn)建設用地
三、征地補償及支付對象:征收江門市蓬江區(qū)棠下鎮(zhèn)五洞云洞股份經濟合作社屬下的集體土地2.5181公頃。征地綜合補償費約按180.0000萬元/公頃計算(其中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照《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征收農用地區(qū)片綜合地價的公告》(江府告〔2021〕1號)和《關于印發(fā)蓬江區(qū)土地征收儲備補償標準指導意見的通知》(蓬江住建〔2018〕1號)的標準),合共453.2580萬元。征地綜合補償費以現金支付。
四、補償登記:請在該范圍內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于2022年12月16日前到江門市蓬江區(qū)棠下鎮(zhèn)五洞云洞股份經濟合作社(地址:江門市蓬江區(qū)棠下鎮(zhèn)五洞云洞股份經濟合作社,聯系人:馮少詠,聯系電話:3582521)辦理征地、拆遷補償登記手續(xù)。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未如期辦理征地、拆遷補償登記手續(xù)的,其補償內容以江門市自然資源局的調查結果為準。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60日內就粵府土審(14)〔2022〕70號文征地批復向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特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批準文件
附件2:征收土地紅線圖
征地實施單位:江門市蓬江區(qū)人民政府 公告發(fā)布單位:江門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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