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督信息公開
投訴舉報途徑
一、電話投訴舉報:
1.政府熱線:0750-12345
2.環(huán)保舉報熱線:12369
3.江門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蓬江分局舉報熱線:0750-3291701
二、書面/口頭投訴舉報:
地址:江門市蓬江區(qū)勝利路154號珠西創(chuàng)谷自編1號樓5樓郵編:529000
行政復議途徑
一、復議受案范圍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江門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履行環(huán)境保護行政管理職能的具體行政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規(guī)定的,自具體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0日內,可以向江門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六條規(guī)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行政復議:
(一)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二)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
(三)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zhí)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變更、中止、撤銷的決定不服的;
(四)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確認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決定不服的;
(五)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主權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變更或者廢止農業(yè)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集資、征收財物、攤派費用或者違法要求履行其他義務的;
(八)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fā)許可證、執(zhí)照、資質證、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行政機關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
(九)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教育權利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沒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請行政機關依法發(fā)放撫恤金、社會保險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費,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fā)放的;
(十一)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二、復議機構
江門市人民政府。地址:江門市人民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江門市蓬江區(qū)西園里中三號之一江門市人民政府西側門,郵編:529000,電話:0750-3273883。
三、受理條件
1.有明確的申請人和符合規(guī)定的被申請人;
2.申請人與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
3.有具體的行政復議請求和理由;
4.在法定申請期限內提出;
5.屬于行政復議法規(guī)定的行政復議范圍;
6.屬于復議機關的復議職責范圍;
7.其他行政復議機關或人民法院沒有受理過申請人對有關爭議的行政行為提起的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
四、提供材料
1.《行政復議申請書》;2.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公民: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或其他組織: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原件;②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③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能證明申請人身份的有效證明復印件;如有委托代理人,需填寫授權委托書,代理人為自然人的,提供代理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代理人為律師的,提供律師事務所所函原件及律師證復印件;如同一復議案件申請人超過5人的,推選1至5名代表參加行政復議,行政復議代表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和推選證明材料);3.申請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復印件(如被申請人作出行政許可、確認、處罰等行為的有關決定書、通知書、批準書、復函等);4.證明申請人符合申請復議法定條件的材料(申請人與具體行政行為存在利害關系;認為被申請人不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應提交曾經向被申請人提出過相應的請求的書面材料);5.支持復議請求及申請書中所主張事實理由的相關證據材料復印件。
上述材料,提交一式兩份,每增加一個第三人相應增加一份材料。
五、提出方式
申請人可以采取當面遞交、郵寄方式書面申請復議。
因特殊情況,口頭申請行政復議的,申請人應當親自到復議機構提出申請,由工作人員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復議請求、申請行政復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
六、受理審查
申請人當面遞交或郵寄《行政復議申請書》,復議機關自收件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并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書面決定;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書面通知當事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補正復議申請材料。
七、辦理程序
案件受理后,7日內通知被申請人提交書面答復及相關證據依據材料,被申請人收到答復通知后于10日內履行答復義務,提出書面答復,并提交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申請人可前來復議機構查閱被申請人提出的書面答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相關資料。經案件審理,復議機關將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但是法律規(guī)定的行政復議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況復雜,不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復議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并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30日。
附行政復議申請書參考格式:
行政復議申請書
申請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電話 住址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稱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 )。
委托代理人:姓名 工作單位 身份證號碼
被申請人:名稱 住址
(第三人:名稱 住址 )
行政復議請求:撤銷(或者變更)被申請人XXXX于XX年XX月XX日作出的XXX號《XXXXXXXX決定書》(文書文號、名稱)等
事實和理由:(將能夠說明行政機關的行為違法、不公正以及給你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事實、證據、法律依據及相關的材料等,都實事求是地列舉說明。)
此致
(行政復議機關)
申請人:(簽名、按手?。?/span>
行政訴訟途徑
一、訴訟范圍及期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江門市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履行環(huán)境保護行政管理職能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可自具體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6個月內向江門市江海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行政訴訟受理地址
廣東省江門市江海區(qū)勤政路77號
三、訴訟咨詢電話
0750-3518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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